“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能拿到葡萄款,我们劳作了一年的辛苦钱总算没有白费。”11月8日,拖欠葡萄款系列案的原告们在收到敦煌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开心的说道。
这是一起经销商收购七里镇某村多名村民葡萄后长期拖欠葡萄款的案件,村民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敦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时,立案人员发现本案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遂及时联系原、被告双方,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平台,由基层人民调解员连同法官一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过多次的耐心沟通、细致释法,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敦煌市人民法院就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顺利办结,双方当事人均对案件的处理表示满意。
该系列案件的顺利办结,是敦煌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一个缩影。敦煌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基层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依托诉调对接平台,促使“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解纷模式日趋完善,切实提升各类纠纷的化解质效,促进纠纷实质化解解决。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