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县委的领导下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案件。
(二)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三)依法按照督促程序办理支付令案件。
(四)依法执行己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五)调查研究审判中适用法律、执行政策的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意见和司法建议,开展司法统计工作。
(六)管理本院的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负责法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组织业务学习。
(七)负责法院的监察工作,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廉政教育工作。
(八)在审判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
(九)负责法警管理工作。
(十)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内设6个科级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庭(局)、巡回法庭。单位核定编制3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6名,工勤编制4名。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09.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93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庭”建设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4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55万元,占88.19%;其他收入147.00万元,占11.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35万元,占62.08%;项目支出446.80万元,占37.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5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81.64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庭”建设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15万元,增长11.59%。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庭”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15.47万元,占89.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万元,占3.65%;卫生健康支出25.08万元,占2.45%;住房保障支出44.20万元,占4.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9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6%。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8.56万元,支出决算为91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新增“两庭”建设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94万元,支出决算为4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缴费基数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1万元,增长4.32%,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资金。
公用经费5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1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核算的公用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邮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8.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4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严格实行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不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5万元,增长244.32%,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车辆费有所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7.3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较上年下降,尽量减少公车出差频次,将公车运行维护费控制在全年预算数中,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2万元,增长245.91%,主要原因是是按照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车辆费有所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预算标准配置,不超预算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2.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出行制度,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非必要不派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3.14%,主要原因是本年案件量有所增加,为保障审判执行业务,安排公务车辆出行次数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相应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3万元,增长187.06%,主要原因是部门之间调研交流、学习活动有所增加,公务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2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邮电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1万元,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省院、中院及县委组织外出培训次数增加,外出培训费用大幅度增多,2022年因疫情影响无外出培训费用,故而本年度培训费较上年度大幅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2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5.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4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57.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本部门2023年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项目支出提升了办案质效,加强了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保障了我院装备采购等活动支出,保障法院日常运转,履行相关职责。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法院业务费、法庭运维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具体绩效情况不予说明)。
1.“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保障审判服务;二是完成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工作,高效保障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设置指标不合理,指标值设置偏高。下一步改进措施:我院将加强预算绩效知识学习,合理设置年度指标值。全省法院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我院法庭日常运转提供保障,不断提升办案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全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深对绩效指标的理解,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法庭运维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8.06分,评价结果为“优”。(阿克塞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2023年绩效自评报表
3.2023年绩效自评报告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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