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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假币消费获刑

来源: 作者:王晶晶 陶稷泽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0/1/3 8:45: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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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上购物和快递服务的普及,购买假币的犯罪案件又刷新了作案手段,肃州区一男子杨某某从网上购入假币供自己购物消费,肃州区法院以购买假币罪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随案移送的假币和裁剪边角料依法没收。

2017年12月,杨某某在网上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了四川的晏某,聊天时得知晏某手里有假币,杨某某动了歪心思,两人通过QQ、微信联系买卖假币事宜,2018年1月至6月期间,杨某某先后花费4500元6次从杨某处购买假币,共计20元面额假币950张、50元面额假币100张,累计假币面额24000元用于消费挥霍,收到假币的商家报警将杨某某抓获,同时在杨某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当场查获86张面额20元的假币及假币裁剪边角料一袋。

在开庭审理中,被告杨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