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二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人民法院的执行难”,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承诺。
2017年是全国各级法院攻克执行难的收官之年,为打赢这一场“战役”,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紧锣密鼓、多措并举,对拒不执行的执行债务人依法深入打击,强势执行。3月6日,我院执行局对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因不按申报财产令申报财产、又不履行案件款30000余元,在对公司依法施予失信名单无果后,与公安机关信息对接,经过两天的持续跟踪查找,被执行人宋某被临控到案。宋某以不成立的理由狡辩——自己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且只是隐名股东并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人员依法向其释法说理后,仍不履行。本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司法拘留15日,宋某没想到法院的执行如此严厉,抗拒执行的侥幸心理瞬间沮丧,无奈交清了所有案件款。
近期,玉门市法院执行局本着“公正司法,效率优先”的执行理念,针对不同类型的被执行人,通过查人、找物、网络临控、失信曝光、银行查询、罚款、拘留等执行措施,展开了多措并举的攻势,迫使那些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逃遁,从思想上掐灭“拒不执行耐我如何”的侥幸心理,强执一人、教育一片,执结一案、影响一群,进一步净化执行难顽疾,将自动履行有执行内容的司法文书,成为一种社会生活常态,破解执行难,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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