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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采取“1+1”执行联动机制效果好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吴振博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7/3/31 6:51:4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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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开春以来,酒泉市瓜州县法院为积极配合省高院“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奋斗目标,提前部署、全力执行,在短时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近期,配合正在开展的春季执行会战”,瓜州法院再次创新举措,采取“1+1”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执行威慑力,将执行春季执行会战”再次引向深入。

  一是扩大宣传,集中执行“1+1”。3月以来,该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集中宣传、执行车辆宣传、发放传单等方式累计出动警车4辆、法警7人、执行法官4名,组成多个执行先后辗转7乡镇,发放执行宣传资料700余份。同时,该院用两到三天的时间,集中对每个乡镇执行案件进行强力执行,宣传、执行层层推进,有力地威慑失信被执行人。

  二是集中曝光,联动威慑“1+1”。今年来,院通过官方微信、微博、院前电子大屏、宣传栏、县电视台等媒体4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进行了全面曝光,最大限度缩小其生活空间,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召开国家工作人员涉执案件督促执行大会,积极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涉公职人员案件联动执行机制;召开全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联合查控被执行人下落、车辆,与瓜州农商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就查控、冻结、扣划等相关业务进行了交流,并达成共识;加大与土地、房管、车管、工商、民政、社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动信用惩戒力度曝光与联动相结合,让“老赖”寸步难行。

  三是限期执行,逾期强制“1+1”。3月旬,该院发布《瓜州县人民法院限期履行公告》,限定被执行人在15个工作日内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义务,且将公告张贴于法院和法庭门口和辖区5镇人流密集处,同时通过电话告知、短信催促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让其在精神上重视行动上主动。在限期履行的同时,对于那些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对抗执行、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严厉打击,通过拘留、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手段催促其履行义务。限期与强制相结合,下茬立势,攻坚“执行难”。

3月份以来,该院已彻底执结46件,其中强制执行21件,执行和解18件,拘留7人,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为全年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