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1日,当事人杨某某将一面“公正执法、公道民心”的锦旗送到肃北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肃北法院执行干警公正、高效执行工作的感谢。
杨某某申请执行娜某某借款一案,县法院在受理后,执行局多方核查,被执行人娜某某虽为某单位固定职工,每月有固定工资,但其向金融机构贷款不少,每月工资收入基本用于偿还贷款,根本无力支付申请人借款。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被执行人娜某某只缴纳了不到10%的执行款,再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在穷尽执行措施后,该案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程序上而言该案已结,但实际上执行干警却丝毫未停止行动。为了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在时时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变动的同时,多次与娜某某沟通协调,最终娜某某同意将其房屋进行变卖,后一次性交纳了全部执行款,申请人杨某某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以实现。
一面锦旗,一份感恩,一种认可,更是源动力。执行没有终点,这只是一个新的开始,接下来县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发挥执行信息化手段,加大信用惩戒力度,重拳出击,严惩老赖,穷尽手段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责,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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