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命名表彰市、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家庭和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肃北县法院喜获“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肃北县法院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切实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引导干警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环节,践行于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是结合实际开展审执工作。针对民族地区民族节日多等特点,充分利用节日、假日、群众聚集日进行法制宣传;主动到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巡回审判、判后释疑;邀请少数民族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组织少数民族群众旁听案件等方式开展工作,既方便群众诉讼,又有效化解矛盾。二是发挥民族法官优势沟通。充分发挥民族法官精通法律、熟悉民族语言、知晓民风习俗,容易获得民族认同的优势,经常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调查了解案情,进行现场勘验、庭前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将法律专业用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民族语言,与少数民族群众深入沟通交流,引导当事人合情、合理、合法解决纠纷。三是尊重民俗慎重处理纠纷。在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的过程中,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注重平衡民族习惯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引导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四是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通过开展精准帮扶、特殊群体慰问,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肃北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以今天所获荣誉为契机,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水平,与时俱进地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