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纪检组(督察室)
纪检组和督察室合署办公,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监督、检查全市法院干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情况;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法院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协助党组和院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基层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2.政治部:
同党支部一起做好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在院党组协助地方党委搞好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中承办具体事宜;负责全市法院的争先创优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承办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具体事宜;协助编制管理部门做好全市法院的机构编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法官任职资格考试和补充工作人员考试工作;办理全市法官等级评定中的具体工作;办理本院干部的考核、任免呈报、调配、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法院的政工工作。
3. 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处理司法公务;负责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主管秘书、文电、机要、档案、文印、财务、“两庭”建设、装备、机关事务管理、综合性会议的组织;负责审判委员会会务;安排本院对外接待及相关的外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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