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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法院家庭暴力酿命案 弱势被告获轻判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6/29 10:11: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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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家庭暴力而引发的命案,法院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妇联、乡镇负责人及有关新闻媒体,一起旁听了这起特殊案件的审理。

 

被告人朱某与被害人马某系夫妻,婚后育有两女。201225日凌晨2许,马某起夜饮酒后,无故殴打妻子朱某,朱某趁机跑出,后见女儿不在,怕女儿又被丈夫殴打,便返回寻找未果。朱某见丈夫马某熟睡,便拿起家中的秤砣砸向马某头部,后投案自首。经鉴定,马某系被钝性物体打击致颅脑损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据检察机关调查,被害人马某平日酷爱饮酒,酒后经常无故殴打妻女,六亲不认,又与其他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经瓜州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朱某因婚姻家庭纠纷,在受到被害人的殴打后,为泄愤而持械故意伤害被害人,致其死亡,其行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对被告人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依法减轻惩处,判决被告人朱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多年以来,家庭暴力一直是家庭和谐的重要威胁,其受害者九成以上是妇女,也是家庭纠纷民、刑事案件发生的重要的导火索之一。瓜州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的政策,在审理中邀请人大、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法院审判的人士一起旁听案件审理,在审理中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