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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局长骗人钱财 触犯刑法身陷囹圄

来源:肃州区法院 作者:石敏虎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9/17 2:53:5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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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州区法院近日判处了一起冒充公安局长身份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一审认定被告人辛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辛冒充金塔县公安局副局长身份,以承包市政工程需要向领导送礼、给公安干警订购服装等理由为幌子骗取某某、赵某某、吴某某现金共计190800元,所骗财物均被其挥霍。

    一审认为,被告人辛明编造虚假身份,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遂根据案件事实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