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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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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结出苦涩果

来源:瓜州法院 作者:李燕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10/23 10:13: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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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瓜州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惨案。家住瓜州县布隆吉乡的周某和刘某结婚多年。婚后,周某经常在外打工,对妻子关心甚少,加之经常用粗暴的手段解决家庭内部矛盾,导致妻子心灰意冷,为寻求感情慰藉而背弃丈夫感情出轨,与被害人胡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

2013年3月23日下午19时许,被害人胡某到刘某家打水洗脸,被外出回家的周某当场碰见,因周某平日曾听到其外出务工期间妻子刘某和胡某关系暧昧的闲言碎语,加之刚出门几天回家后就看到胡某和妻子刘某在一起,周某十分气愤,质问胡某,胡某准备向门外跑,周某用脚踏住房门,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单刃刀向胡某下身戳去,胡某躲过,转身又向门外跑时,被迎面持刀的周某戳中胸部。后刘某拦住周某,胡某乘机跑出房门,在门口西侧一井盖处倒地死亡。

瓜州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同时被告人周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60000元。

在周某察觉妻子出轨后,并没有理智的解决问题,而是一时冲动失去理智伤害他人,以野蛮、残忍的手段解决矛盾,造成他人被害自己违法的悲惨结局。面对自己酿成的惨案,周某事后也悔恨莫及,案发后周某多次向公安机关打电话报警,并在家等候公安机关的处理,抓获时无反抗,并在事后主动让家人交纳赔偿款6万元。

近年来,因婚外情引发的伤害案不胜枚举,同时也给我们许多警示,在面对婚姻家庭问题时,有些夫妻间不能正确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为了避免此类血案的再次发生,建议全社会共同努力,创造和谐家庭。

加强伦理道德教育。教育每个家庭成员特别是夫妻之间能正确对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家庭冲突,自觉共同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对家庭的影响,使社会伦理道德真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

加大执法力度。司法机关应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如家庭暴力行为、重婚罪等,严格执法,对触犯法律的行为,要及早介入,对已经构成的犯罪案件,要依法严惩。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严惩家庭暴力行为。

加大法制宣传。面对婚外情等问题,应从立法、司法、普法等各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各级普法组织应根据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依法处理婚外情等家庭问题。

发挥调节功能,实行综合治理。强化社会各个方面的调解功能和救助功能,特别要发挥妇女权益保障机构、妇联、各级工会、村委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防控、救助网络,及时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在处理婚外情的纠纷时,应充分发挥基层治安、调节组织的作用,及时掌握家庭矛盾的苗头和动向,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由婚外情导致的恶性案件的发生和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