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上午,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经过2天半的连续开庭审理,一起三车连环相撞,致2人死亡、2人重伤、一车报废、2车受损,涉诉标的23 0万元的重大交通事故赔偿案件,7案合并审理后成功调解。赔偿义务人自愿赔偿共计1565627元。
2012年12月28日21时40分,许某某驾驶甘H15851号重型半挂车行至(G30)高速公路瓜州县境内2650KM+150M处,与在前方停驶的谷某某驾驶的甘A08265号轻型专项作业车尾部相撞,继续向前又与前方停在应急车道代某某驾驶的沪B86919号重型平板全挂车相撞后,甘A08265号车尾部掀起,甘H15851号车骑压在甘A08265号车上,造成甘A08265号车内谷某某、刘某某当场死亡,徐某某、韩某受伤,3方车辆受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事故责任认定,驾驶人许某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驾驶人谷某某、代某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从2013年3月开始,各方受害人先后向瓜州县法院起诉,原、被告居住地分别在甘肃、山东、上海等省市,共20多人,诉讼总标的达200多万元。立案后,分管院长指示民一庭庭长牵头主抓,要求经验丰富的审判员主办并组成合议庭。案件接手后,合议庭立即召开案情分析会,针对原、被告居住地分散、人数众多的实际情况,考虑到当事人远在外地,合议庭决定7案合并审理,并通知未起诉的当事人起诉共同参加诉讼,争取一起事故,一次解决。2013年8月20日,7案当事人全部到庭。庭审时,合议庭打破庭审常规,首先对案件的证据逐案审查确认,对一方有异议的证据,主持双方协议确认,然后再对赔偿金额协议确认。征得当事人同意后,20日、21日中午,合议庭成员短暂休息,吃了馒头泡面后继续开庭,直到晚上10时左右终于休庭。经过2天半的辛劳工作,最终在2013年8月22日12时划上了圆满的句号,7案全部顺利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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