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法院开展专项打击酒驾活动,依法惩处了一批犯危险驾驶罪的涉案人员,震慑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有效治理了我市交通环境。
截止目前,市法院审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触犯法律的案件已有31起,分别被依法判处了罚金、拘役和缓刑。根据市法院掌握的案件情况来看,涉案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法律意识淡漠,对于“酒驾入刑”的法律规定不甚了解,导致触犯刑律。从庭审情况来看,很多涉案人员都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甚至不知道也没听说过酒驾属违法行为,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可能产生的后果没有明确的认识,明显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已于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