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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某小学校长贪污获刑六年

来源:瓜州法院 作者:刘文 李燕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10/28 10:02:4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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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对一小学校长贪污案进行宣判。

被告人王某,系原瓜州县布隆吉学区主任兼布隆吉中心小学校长。在20123月至20145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通过租赁校舍、结算煤款、修整校园、购置学生餐具灶具等方式,虚开发票报领公款,并将公款领取存入个人账户,侵吞、骗取公款总计87960元。法院根据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罪行、退缴全部贪污款等情节,对王某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贪污款依法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