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妥善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在案件审理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使夫妻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法院受理此案后,及时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被告同意离婚但不同意返还彩礼。由于诉讼行为的对立抗争性质,以及当事人双方本身就已存在感情冲突,尤其在庭审中受到来自对方的不良言论的刺激后,更是矛盾激化。因此在调解时,法官果断将双方当事人隔离开来,耐心细致的分头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了双方当事人,化解了被告对抗和抵触情绪,促成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避免了 “一场官司十年仇”的负面影响,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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