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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解

来源:瓜州县人民法院 作者:俞静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6/12/28 5:31: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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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桥成功调解了一起代位继承纠纷案件。

被继承人王某某、李某某生育王甲、王乙、王丙三个子女。2004年2月,王丙和王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即原告王丁。2008年9月28日,原告王丁的父亲王丙去逝。2008年10月15日,王丙的父亲王某某去逝。2012年9月14日,王丙的母亲李某某去世。王某某、李某某去世后留下平房一院。后因该房屋拆迁,王甲、王乙、王丁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因双方矛盾较大,都不愿意一起和谈,王丁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该案受理后,法官了解到双方因陈年旧事积怨较深,面对面调解容易激化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来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言语冲突。在承办法官反复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原告王丁及案外权利人王某共同继承涉诉房屋所有权份额的1/4份,被告王乙分得该套房屋所有权份额的1/2份, 第三人王甲分得房屋所有权份额的1/4份。

至此,该纠纷得到了有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