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了!法官能亲自上门处理我们的纠纷,给了我很大的方便,你们是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事啊”,一位双目失明的老人紧紧地握着法官的手说道。
原来,4月2日上午,瓜州县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准备开庭审理原告李某某与崔某某离婚一案,开庭时间到后,被告的女儿崔某到庭作为其父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庭审,被告本人未到庭。当法官询问被告女儿其父未到庭的原因时才得知,被告于两年前因患视网膜脱落双目已全部失明,且因高龄听力也不好,到庭参加诉讼确有困难,法官当即决定到原、被告家中就地审理该案。审判人员到被告家中,经被告的女儿介绍后,被告激动的说出了上面感激的话,法官也在和谐的气氛中开完了庭。
近年来,瓜州县法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建立便民利民“绿色通道”,开展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以及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等活动,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感情,在法院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此案根据被告的身体原因,到被告住所地开庭,既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又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