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充分发挥身处基层一线的优势,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把法庭设在田间地头、村委会、百姓家中,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化解社会矛盾。
在王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陈某因下肢瘫痪,出行不便,承办此案的花海法庭法官为方便陈某行使诉讼权利,便于化解矛盾纠纷,在征得原告王某同意后,决定到陈某家中开庭审理。
由于条件限制,法官因陋就简,法庭就设在当事人家的客厅里,一张饭桌作为审判席,审判员身着制服,法律程序一个也不少。书记员依法向当事人宣读了权利义务和法庭纪律,让双方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庭审中,法官引导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
多年来,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始终秉持着“宁可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司法为民理念,为困难群众搭建“绿色通道”。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农民家中巡回办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并通过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受到群众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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