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银达镇农民王某等15人与酒泉华泰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银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协议。2018年4月19日,经肃州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有效,15件纠纷全部化解。
2015年11月至2017年9月,王某、吴某等15人在酒泉华泰公司务工,华泰公司拖欠15名务工者的劳动工资,数额少的4225元,多的40040元。2018年4月,王某等15人到政府信访,银达镇政府领导邀请法官现场普法,法官一面说法,一面协同政府工作人员疏导情绪。经过半天时间的思想工作,公司负责人认可王某等15人为公司提供劳务,公司拖欠部分工资的事实,同意为该15名农民工核算工资。鉴于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双方争执不大,法官建议由银达镇民调组织进行调解,又向双方讲解了法律规定,就该批量纠纷双方达成了请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调解意向。经过几天的调解,各方达成了共识,纠纷全部化解,王某等15人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得以维护。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