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24日 星期二
  • 关注:
执行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执行工作

一切为了孩子!玉门法院柔性执行抚养权纠纷

来源:玉门市法院 作者:梁鸿 责任编辑:玉门市法院 发布时间:2018/12/22 9:57:27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玉门法院以柔性方式圆满解决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对簿公堂争夺抚养权

杨某与高某2014年相识,2015年登记结婚,2016年双生女出生,孩子满月后,高某带孩子返回娘家居住至今,杨某向法院起诉离婚。2017年12月,玉门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各抚养一名婚生女,互不承担抚养费。高某不服,上诉至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拒不履行维持“抚养权”

判决生效后,高某拒不将女儿交给杨某抚养。2018年5月,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员徐生海带领干警多次找到高某及其家人,说服其应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多次沟通,杨某与高某达成一致意见:双生女分开抚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由双方轮流共同抚养,直至孩子成年。履行过程中高某以其母亲不同意为由不按期履行,杨某要求法院按判决执行。经了解发现,高某的母亲抚养孩子自满月至今,十分疼爱外孙女,在抚养问题上毫不退让,且脾气倔强,容易过激行事,若强制执行有可能引起极端事件发生。

申请撤销一切为孩子

2018年11月,玉门法院依法对高某采取拘留措施,同时将执行情况向杨某进行了释明:一、父母双方矛盾加剧,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并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二、法院已对高某采取了拘留措施,下一步高某会因拒不执行而被判刑,孩子长大后如果要参加公务员考试,孩子会因此不被录用;三、高某的母亲容易过激行事,如果强硬执行极易产生不可预计的极端事件。杨某沉思片刻后表示:“我同意与高某共同轮流抚养孩子,未避免矛盾激化,我现在向法院申请撤回案件的强制执行……”案件最终以杨某的申请撤销而终结执行。

本案虽未按照判决结果执行到位,但结果却让人欣慰。一切为了孩子,愿婚姻走到尽头的父母多为孩子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