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丽,女,198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进入瓜州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瓜州县法院柳园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2022年1月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优秀法官”。
进入法院工作以来,该同志能够热爱本职岗位,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所处理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改判或引起矛盾激化。自担任法庭负责人以来,面对法庭执行案件积压、工作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该同志不畏艰难,在法庭人员流动较大的情况下,主动梳理历年积案,通过提前介入执行、及时立案查控等模式,使法庭80%以上的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执行。2021年,该同志共办理各类案件246件,其中审判148件,执行98件,已结案227件,结案率92.2%。仅2021年上半年,该同志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就达943万元,执行到位率73%,工作得到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全体干警的高度赞扬。
牢记职责使命,练就过硬素质
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自2019年6月担任法庭负责人以来,该同志用慈母般的真爱和独特的个性特征,带好队伍、干好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不平凡和不一般。柳园法庭虽然常年只有两三个干警,但作为这个小班级的班长,她始终把带好这支队伍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首要任务,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法庭干警的帮带、培养、管理和教育。法庭干警流动较大,队伍极不稳定,新来的同志不熟悉工作任务,为保持法庭工作的连续、顺畅,对每一项具体工作、每一个案件流程她都亲自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由于白天开庭时间多,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时间写法律文书,这就是她的“家庭作业”。此外,还要结合各种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时作出总结、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及相关的论文。在她的带动下,全庭干警拧成一股绳,取得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赢。天道酬勤,在这样的努力下,柳园法庭的审判执行工作也逐步走上了快速提升的轨道,化解了一大批历年积案,工作得到辖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一致肯定。
转变工作思路,加大执行力度
针对柳园辖区人口逐年减少、法庭案件数量缓慢下降的实际,她转变工作思路,着力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下足功夫,特别是强化对审查立案、排期开庭、审限管理、庭审流程、文书签批、卷宗制作等重点环节的监控,使管理覆盖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工作之余,她加大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立法精神,保证在处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得心应手。针对法庭案件当事人以外地人口居多、不便到庭参加诉讼的实际,她充分利用现有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主动探索网上办案新模式,在征求当事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更加灵活的传唤当事人、送达文书和排期开庭,尽可能使每个当事人都能充分行使诉权,这样不但可以缩短案件的办理周期,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也为案件的后续执行打下基础,实现审执的无缝对接,提高工作效率。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针对法庭历年执行积案较多的实际,主动逐步化解未执行到位案件,对2015年以来生效未执行和终本、终结案件进行了清理,建立专门台账,符合执行条件的立即立案,通过网络查控、申报临控、委托执行、悬赏执行等手段,执行完毕往年积压未执、终本案件13件。同时,对新收案件实行时时跟踪,快到履行期限时,提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履行,避免当事人将本身备好的案款挪做他用。在她的努力下,2021年,柳园法庭全年执行到位率均达到了60%以上,全年执行到位金额1400多万余元。
践行司法为民,勇于革新创新
基层法庭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桥头堡,肩负着保障群众利益和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职责,这就要求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而应该梳理、化解案件背后深层次的矛盾,寻求解决纠纷和保障群众权益的新途径。担任法庭负责人以来,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不再以当事人证据不足就轻易驳回。如,在审理2018年发生在柳园辖区的连环交通事故案时,因为涉案车辆较多,所涉及的保险公司相互推卸责任不定损,使得各方的损失均得不到及时赔偿,待起诉到法庭时,距离发生事故已快三年,案件当事人近十个且分属不同省份的八九个城市,仅送达她就进行了不止三遍,才将传票发到所有的当事人手中。因损失无法确定,在审理过程中,只能委托鉴定部门鉴定,但鉴定部门最终以“鉴定标的物不存在,无法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终结鉴定。但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她深知这类“损失已成既成事实”的案件,如果轻易驳回当事人的诉求,当事人定然会上诉,甚至上访。鉴于此,她决定自己去调查取证、自己定损,通过调取他们的出库单、入库单,运输合同、过路费收取票据、事故现场照片以及残值处理等证据,结合交警部门中的多个主次、同等进行比例换算。同时,为了保证数据不出错,她还特意请教了其高中数学老师进行验算,在此基础上才最终下判。当当事人拿到判决书时,无不为她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换来的就是所有当事人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履行了各自的全部义务,她也深深体会到司法为民从来就不是一句空话,付出总是值得的。在案件的具体执行中,她经常采用一些常规执行外的措施。如,在执行一起某餐厅欠款案件中,该餐厅一直以生意不好无法履行为由推脱四五年,可申请人却称该餐厅每年至少收入十来万,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案件难以执行。因申请人之前也是做餐饮的,针对这一情况,她提出一个执行方案,就是让申请人来经营该餐厅,被执行人给被申请人打工,案件款为12.8万元,期限三年,赚了亏了都是申请人的。这一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很快就签订了和解协议,这起长达五年的执行积案得到顺利执行。通过这些案件的办理,她很快改变了以往的办案思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把司法为民的理念植根内心深处,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同时,对群众倾注更多的感情,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赢得当事人的尊重。
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她是如此平凡;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她是如此的不平凡。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