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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线上调解,纠纷“云上”化解

——酒泉中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系列报道(一)

来源:酒泉中院 作者:毛伟俭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22/4/21 9:16: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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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酒泉中院民三庭通过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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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原告厦门某文化公司将其美术作品在贵州省版权局进行登记,之后原告发现被告某媒体未经其授权许可,将该美术作品在被告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原告遂以被告的使用行为侵犯其享有的美术作品著作权,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后,双方当事人同意在线上调解,经办案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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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明显趋升,酒泉中院民三庭有效运用在线调解,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审判、诉讼服务深度融合,方便当事人在疫情期间解决案件纠纷,既落实了疫情期间防控措施,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也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