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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起纠纷 法庭调解化干戈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2/10/24 10:23: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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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州区法院清水法庭干警现场化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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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3月23日,来自江苏省徐州市的莫某某租赁宋某位于国道312线肃州区清水镇境内靠近国道的房屋用于经营,并于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5年,并对租金、违约责任等事项做了约定。莫某某在租赁使用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莫某某诉至本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返还租金。庭审中原告莫某某陈述之所以要求解除合同是因为被告宋某合同签订后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使用,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被告宋某却一口咬定是莫某某颠倒黑白、信口雌黄,是莫某某经营困难,不想继续租赁所致。为了查清事实真相,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来到租赁房屋现场查看情况,并向周边商户了解情况。640 (3).jpg

    在掌握了案件事实和矛盾症结之后,办案费法官耐心细致的向原、被告说明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讲清利害关系,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双方的感情以及疫情对生意经营的影响等作为案件突破口分别做调解工作,最后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都作出让步,被告表示愿意返还剩余租金,并当场返还1万元租赁费,剩余1万余元承诺在一个月内付清,原告表示接受,租赁合同双方均同意解除。

    至此,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在办案干警的努力之下得以化干戈为玉帛,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而且点亮了当事人之间心底的友善之光,优化了营商环境,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