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9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由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马某等4人贩卖毒品一案,其中3名被告人是缅甸人,涉案毒品数量达9397克。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全程进行网上直播。
庭审前,合议庭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并召开了庭前会议。同时,为充分保障外籍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酒泉中院为缅甸籍被告人聘请了缅甸语翻译,还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活动。庭审中,审判长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公诉机关进行了证据出示。法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本案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酒泉首例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涉外案件,酒泉中院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以全新的审判组织和优质的审判力量,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重大刑事案件,是强化人民陪审员地位和推动庭审实质化的重大举措,此举不但有效提升了庭审效果,而且进一步提升司法公开、公正司法建设的信服力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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