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今日,阿克塞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
庭审过程按照刑事简易程序快速、有效的进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法官根据被告人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及具备的相应量刑情节、社会调查评估结果等,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并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醉酒驾驶带来的危害后果,真诚认罪悔罪。
【法官提示】醉驾入刑多年,全国范围内酒驾醉驾导致的伤亡事故大量减少。但是,阿克塞县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案件仍旧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重,对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醉驾不仅会危害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对社会公共安全也有极大威胁,广大公众在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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