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4年10月04日 星期五
  • 关注:
刑事审判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审判

因“醉”致“罪” 阿克塞县1人因醉驾获刑!

来源: 作者:周娜 责任编辑:阿克塞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4/5/27 21:45:18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依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日,阿克塞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险驾驶并当庭宣判。

庭审过程按照刑事简易程序快速、有效的进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法官根据被告人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以及具备的相应量刑情节社会调查评估结果等,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并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醉酒驾驶带来的危害后果真诚认罪悔罪

【法官提示】醉驾入刑多年,全国范围内酒驾醉驾导致的伤亡事故大量减少。但是,阿克塞县因醉驾犯危险驾驶罪案件仍旧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重,对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醉驾不仅会危害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对社会公共安全也有极大威胁,广大公众在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